中荷于1954年11月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89年,荷随同欧共体对我“制裁”,两国关系受到较大影响。1990年10月后,中荷关系逐渐改善。1997年4月,中荷关系因人权问题再次受到影响。1997年底,荷改变在涉我人权问题上的立场,中荷关系恢复。[2] 地址: Willem Lodewijklaan 10 2517 JT , the Hague
主办会议共1场
2017-10-1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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