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 |
广东省文化厅是政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的地方。广东省文化厅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广东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处级,为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具体委托省文化厅管理。经省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批准并公告后,集中行使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指导、监督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区域执法工作;协调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承担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