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 |
吉林省人民政府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地方权力机构的执行部门;是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时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吉林省人民政府于1945年12月在永吉县正式成立。1949年7月,吉林省政府改称吉林省人民政府。1954年9月,吉林省人民政府由吉林市迁至长春市。1955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改称为吉林省人民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相继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3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1980年3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改称吉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