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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重点、亮点条款应用暨工程造价精细化预控、过程结算管理及总承包计价典型案例分析、工程审计难点问题处理及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5月成都)

《民法典》下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重点、亮点条款应用暨工程造价精细化预控、过程结算管理及总承包计价典型案例分析、工程审计难点问题处理及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5月成都)

2021-05-21 09:00 至 2021-05-26 17:00

成都   会前统一通知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恒研训教育咨询中心   

200人

报名截止

推荐会议: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议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要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要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市场,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解释一》)的重点难点、相关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与地方最新的计价政策文件,更好地抓住关键环节管好投资、控制造价,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处理好工程结算中各类问题,尤其是新冠疫情影响下的工程履约和造价调整问题。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会同北京中恒研训教育咨询中心决定举办“举办《民法典》下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重点、亮点条款应用暨工程造价精细化预控、过程结算管理及总承包计价典型案例分析、工程审计难点问题处理及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相关专业人员掌握工程造价预控、过程结算、总承包计价、工程合同效力、工程鉴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建筑业营改增、工程审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厘清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焦点等共性问题;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有效防范风险,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促进项目管理高质量发展。

培训对象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管理、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审等、各业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监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社会事业及科研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

时间地点

2021年04月22日—04月27日 (22日全天报到)重庆市

2021年05月21日—05月26日 (21日全天报到)成都市

2021年06月25日—06月30日 (25日全天报到)青岛市

2021年07月17日—07月22日 (17日全天报到)呼和浩特市

2021年07月30日—08月04日 (30日全天报到)乌鲁木齐市

-主办方介绍-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The Investment Consulting Special Committee of IAC.(ICSC)简称:中国投资协会投咨委。委员会是经协会批准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主要由投融资领域 、投资建设和投融资咨询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自愿参加的专业性社团组织。委 员会依据协会章程和有关条例规定的宗旨,团结和组织成员独立开展工作,接受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按照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依法为本协会会员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及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促进投资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法制化;引导投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

北京中恒研训教育咨询中心

第一部分:最新工程造价(总承包计价)、工程合同及工程审计等领域的政策文件亮点解读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3.现行国家清单计价系列规范及相关计价定额

4.国家和地方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工程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5.建筑业营改增计税政策文件(财税〔2016〕36号、财税〔2017〕58号、2018年第42号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告等)

6.工程审计政策文件(《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59号)、《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法工委函〔2017〕2号)等)

第二部分:《民法典》、《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下工程合同管理及最新《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解析

一、《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修订的热点、重点、难点

1.793条施工合同无效对于承包人折价补偿的规定;

2.806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解除;

  1. 承包合同的留置权或拒绝交付能否适用争议;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和执行异议的焦灼点等;

二、《民法典》下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核心条款解读、应用

(一)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

1.关于压减行业资质、发包人不知情的资质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2.招投标阶段的三个无效及其对施工合同效力的影响;

3.转包、违法分包、劳务分包的区别及合同效力的认定;

4.低于成本价合同效力的认定;

(二)建设工程的规定

1.关于开工时间的规定;

2.发包人擅自使用是否免除了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3.如何认定工程索赔的逾期和合理抗辩?

(三)工期质量的规定

1.保修期的质量缺陷是否能对抗承包人工程价款结算请求?

2.不同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过错责任的区分

3.如何承担与区别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责任

(四)结算价款的规定

1.实践中如何处理强制招标项目的实质性条款适用《招标投标法》;非强制招标项目适用《合同法》的?

2.合同无效是工程价款结算时是否应该考虑过程原则?

3.合同价款约定不明是直接适用政府指导价是否有法律依据?

4.一个项目签订了多份合同时,其结算原则是什么?

5.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固定总价合同调整结算价款的情况?

(五)实际施工人保护与优先受偿权

1.挂靠下实际施工人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业主结算?

2、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遵守什么原则?

四、最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亮点解析

1.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思路、合同文本体例及核心亮点

2.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方式及应当注意的事项

3.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风险分担相关条款解读;

4.工期进度相关条款解读;

5.变更调整相关条款解读;

6.竣工验收相关条款解读;

7.缺陷责任相关条款解读;

8.结算相关条款解读;

9.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操作实务

第三部分:工程造价精细化预控、过程结算管理及总承包计价典型案例分析、工程审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1.工程计价范围与合同义务分析

2.工程造价构成与性质分析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案例分析

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与案例分析

5.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与设计

6.暂估价专业工程计价管理与案例

7.暂估价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与案例

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与案例分析

9.工程计量支付/过程结算

10.工程计价风险与价格调整

11.工程量变更结算中“不平衡单价”处理

12.工程实体内容变更计价争议与案例

13.工程措施方案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计价处理

14.工程签证与索赔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15.营改增下工程计价结构分析

16.营改增下工程计税方法选择

17.营改增下工程计税政策执行

18.营改增下工程计税纠纷判例解析

19.总承包计价机制及案例分析

20.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费率合同

21.总承包计价范围与限额设计

22.总承包结算及典型案例分析

23.工程审计取证方法与定性标准

24.工程结算审计及案例分析

25.总承包工程审计风险分析

26.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体系构建与案例

授课专家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等参与新规范编写的有关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案例和实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答疑和互动交流。

-会议门票-

培训费用

本地代表:298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午餐费、专家等,住宿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外地代表: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专家、食宿(合住标准、单住需要补交单房差)交流等,会务组统一安排。

-场馆介绍-

会前统一通知
会议标签:

工程造价 工程审计

温馨提示
酒店与住宿: 异地参会客户请注意,为防止会议临时变动,建议您先与活动家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再安排出行与住宿事宜。
退款规则: 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购票后不支持退款,可以换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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