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
2021-04-16 09:00 至 2021-04-20 18:00
中国城市建设与投融资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投资协会 项目投融资专业委员会
200人
推荐会议:第5期沙龙(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高效发展提升、资金订单与价值培育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参会凭证:现场凭电话姓名参会 邮件/短信发送参会通知
关于举办老旧小区改造实务与土地成片开发投融资&房屋征收拆迁实务与“两违”认定处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有效扩大内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发展工程。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提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支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并统筹进行方案设计、产业导入、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片区综合开发的基础,在此背景下,一大批新的项目即将蓄势待发,地方将迎来新一轮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机遇。随着《民法典》、新修《土地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新时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部门需及时准确理解和掌握最新政策,依法推进征收拆迁,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中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建设与违法占地治理的执法行政水平,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为帮助各相关单位系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难点及多元化融资模式、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实务操作与投融资实务、房屋征拆、“两违”认定处理等系列内容,更好的推进工作的开展。我单位特举办老旧小区改造实务与土地成片开发投融资&房屋征收拆迁实务与“两违”认定处理高级研修班。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地区及本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二、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主管领导、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城管局(委、办)及城建监察大队、房地产管理局、街道办、各产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棚改指挥部、棚改办、城中村改造办、征收办(拆迁办)、城市更新部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住房保障、土地储备机构、城投公司相关人员;房地产开发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中国投资协会(The Investment Association of China,IAC)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投资建设领域权威性、综合性社团组织。其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0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决定将1980年成立的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和1995年成立的中国投资协会合并重组,并于2001年2月17日召开会员大会正式成立新的中国投资协会。选举国家计委原副主任、顾问陈光健为会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王文泽为常务副会长,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所长张汉亚为秘书长。2009年3月28日,协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张汉亚为会长,叶汇、宋绍乐、周培年等21位为副会长,张永贵为秘书长。聘请陈锦华、陈光健、石启荣为名誉会长,张国宝、解振华、朱之鑫、彭森、张晓强、杜鹰、穆虹、鹿心社、张力军、姜伟新、李荣融、陈元、范福春、刘琦、邓楠、包克辛等16位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为高级顾问,丁士昭、王文泽、王春正、王荣生、史大桢、佘健明、吴小平等36位老领导、老专家为特邀顾问,胡祖才、李朴民、赵家荣、师荣耀等32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委的相关司长为特邀常务理事。 协会通过开展多种活动积极为国家和会员发展服务,先后组织了20多场研讨会和报告会,邀请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就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国家政策趋向等作报告,各专委会也组织多次形势报告和专题报告,向广大会员企业宣传国家发展和改革政策等,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服务,尽心尽力为会员单位的健康发展服务,提高我国投资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服务。协会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在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于每年的三月下旬举办理事会议,全体理事代表出席参加并就相关服务工作进行交流。 国家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项目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一、研讨内容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难题解决方案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政策解读;
2、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
3、城镇老旧小区内的资产划分及维修义务主体;
4、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做好的5项工作;
5、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
6、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三类内容如何划分;
7、如何解决居民对物业服务等付费不认可的问题;
8、如何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9、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家园意识,建设完整社区。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1、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的利益激发点;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PPP模式各利益方的本质解析;
3、SPV公司经营管理内容全分解,及其风险分析与应对;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操作要点及案例分析;
5、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REITs的探索分析;
6、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
7、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
8、创新金融机制,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三)集体土地征收
1、新修《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影响;
2、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3、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审批权限、补偿标准、补偿类型;
4、城乡统筹中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5、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与执行;
6、土地补偿费的构成与分配;
7、土地征收安置的主要方式;
8、《民法典》对房屋征收工作的影响;
9、《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解读;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范化管理与疑难问题
1、房屋征收程序规范化
(1)房屋征收条件审查; (2)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3)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4)论证、公布与修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6)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
(7)作出补偿决定; (8)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公开分户补偿情况;
2、房屋征收补偿规范化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合法性原则;(2)“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3)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适时调整;(4)对被征收人实行奖励和补助;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原则;(6)房屋征收中特殊情况依法处理原则;(7)房屋征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原则;
3、将公平补偿、依法强制拆迁运用到和谐拆迁的实际操作中;
4、征收拆迁策划中如何应对被征收人的抵触情绪;
5、征收过程中必须做到的七处公开、公告、公布;
6、插花地征收拆迁的程序及补偿政策;
7、特殊类型房屋的补偿:因住房制度改革与法律行为原因的特殊住房;
8、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的行为限制程序;
9、D级危房认定方法在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应用。
(五)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实务操作与投融资实务
1、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解读;
2、《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解读及案例分析;
3、新型城镇化导向下的土地成片开发策略、规划及运营模式;
4、新城、新区的土地营销、项目包装与招商策略探讨;
5、城投公司在新形势下怎样参与土地成片开发业务;
6、土地成片开发项目方案编制依据、注意要点及技巧;
7、土地成片开发项目成本构成、降低成本的技巧和策略;
8、土地成片开发项目中土地出让金的返还路径;
9、土地储备机构如何与企业合作进行土地开发;
10、土地性质、现状、规划等对土地成片开发顺利进行的影响;
11、土地成片开发流程与联审、出让条件与方式、有关文件起草等;
12、土地成片开发典型案例讲解。
13、土地开发融资的渠道、方式和技巧;
14、土地开发融资的焦点、难点、风险及案例分析;
15、融资平台公司利用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土地项目操作方法;
16、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融资项目评审要点。
(六)违法建设与违法占地治理实务
1、“两违”治理中案件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执行阶段相关法津、法规的理解与准确适用及难点解析;
2、两违执法中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立案、调查、违法建筑的确认、取证、告知申辩、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及操作规范;
3、两违执法中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及操作;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治理实务操作;
5、行政强拆下建设、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街接机制;
6、抗法事件现场解围战术以及群体性抗法事件应急处置对策;
7、发现违法建设当场拆除是否违法?完全按执法程序进行,违法建筑已形成,拆除难度更大,如何解决;
8、规划两违执法两面受压的应对: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2)纪委监察委渎职查处。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厦 门
2021年4月23日—28日(23日报到) 成 都
2021年5月14日—19日(14日报到) 武 汉
2021年5月20日—25日(20日报到) 南 昌
2021年5月27日—31日(27日报到) 贵 阳
四、会议费用
36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发票。
相关会议
2024-11-07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