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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09:00 至 2021-08-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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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举办2021年《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与《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和《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网络直播培训通知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生物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落实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内部的感染,并应对突发事件,以及保护广大民众和实验室医务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424号令)。根据国务院第424号令有关要求,建立起全国有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网,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广泛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全面理解贯彻《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强制性标准,厘清与《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015189∶2012)、《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GB19781-2005,等同于 IS015190∶2003)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相互关系,帮助各领域不同类型实验室相关的技术人员更深入的了解生物安全重要性与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对相关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院办决定举办“实验室生物安全”网络直播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4、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要素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5、生物安全柜和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
6、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
7、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识;
8、生物安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要求;
9、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业人员上岗资质要求;
10、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015189)对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
11、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要求和流程;
1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17);
13、《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CNAS-RL05:2016,2019年12月15日第一次修订,2019年12月15日实施)。课程重点:以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基础,系统讲解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实际工作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内涵、不同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设施、安全设备和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等)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的要点。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网络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 | 报到时间 | 培训地点 |
2021年01月27至29日 | 01月26日 | 网络教室 |
2021年04月22至24日 | 04月21日 | 网络教室 |
2021年06月09至11日 | 06月08日 | 网络教室 |
2021年08月04至06日 | 08月03日 | 网络教室 |
三、培训对象
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内审员、实验室认可管理层(管理者)、技术/质量负责人、实验室主任、管理监督员、质量检测人员、设备校准人员以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等。
中质国培(北京)检验检测技术研究院(简称:ZZGP)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登记注册(机构代码:91110106MA00DUEB9U )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备案号京ICP备17031205号-1)的公益性检验认证技术研究服务机构,承担资质认定和认可科学研究、标准制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政策解读和国际交流等服务工作,是行业领先的检验认证综合技术服务机构,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二方审核和培训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四、培训师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评审员,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评审员培训教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起草人授课。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1800元/人(含资料、证书费、考核费、邮寄等费用);食宿费自理 统一安排。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岗位能力确认证书.
2.如需增加相关资质证书,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内审员、质量检验员、内部校准员、监督员及最高管理者证书需在原费用的基础上缴纳800元/本,仅限本次参会学员享用,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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