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
2015-08-15 08:00 至 2015-08-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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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并决定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诉讼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扩大,起诉期限的延长,立案登记的实施,裁决制度的完善等等让更多的行政案件进入律师业务范围;另一方面,行政诉讼案件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及法治政府的建设等密切相关,对律师的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为创新拓展律师业务,推动律师为行政案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决定在贵州贵阳举办相关研讨会,同时举行2015年年会。
一、会议目的
研究新行政诉讼法下行政领域新的法律服务需求,探讨行政法律服务业的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律师行政诉讼法律服务水平。
二、会议主题
1、2015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年会
2、新行政诉讼法下的律师实务研讨会
三、会议时间
8月15日19:30-21:00,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年会;
8月16日8:30-17:30,新行政诉讼法下的律师实务研讨会。
四、会议内容
行政诉讼法与当事人权利保护;
行政诉讼法与政府法治;
行政诉讼法与律师业务。
五、会议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饭店
六、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参会人员于2015年8月15日(周六)9:00至19:0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饭店大厅报到。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66号
八、研讨会参会人员
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其他行政诉讼专业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相关律师。
中华全国律协领导、贵州省司法厅领导、行政法知名教授及法官。
会务费600元/每人,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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