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菜单
第5届高等学校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研讨会

第5届高等学校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研讨会

2015-12-04 08:00 至 2015-12-06 18:00

厦门   厦门大学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报名截止

推荐会议:基于MATLAB2023的深度学习理论、应用与实践北京7月培训班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专家组织,包括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有关专项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 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各高校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全面提升高校计算机课程教学质量,第5届高等学校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研讨会将于2015年12月4日至6日厦门大学举办,本次研讨会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厦门大学与清华大学出版社承办。特邀请各高等学校选派程序设计相关课程负责人和骨干任课教师参加本次研讨会。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研讨会已成功举办4届,于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在北京、烟台、常州、郑州召开,均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第5届高等学校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研讨会

主要内容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特邀报告

大数据与程序设计特邀报告

新形势下IT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程序设计与计算思维能力培养

优化学生实践创新平台,促进程序设计课程改革

程序设计系列课程设计与建设

关于程序设计课程改革的若干思考

程序设计课程建设的重点、难点解析

程序设计类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实践

Android 程序设计案例教学

Java程序设计的案例教学

C/C++程序设计案例教学

住宿地点:白鹭宾馆 (福建省厦门虎园路6号)

会议名称:第5届高等学校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研讨会

会议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6日,12月4日全天报到(12月5日报到的老师请在早8:30前到会议地点报到)

会议地点:厦门大学普陀校区报告厅   会议期间安排从白鹭宾馆到会议地点的大巴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副院长皮德常

皮德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张永强

张永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长春工业大学教授王红梅

王红梅

长春工业大学

教授

传智播客院校合作部总监何大伟

何大伟

传智播客院校

合作部总监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王向辉

王向辉

哈尔滨工程大学

教师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陈文光

陈文光

清华大学

计算机系教授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教授毛晓光

毛晓光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教授

厦门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系主任雷蕴奇

雷蕴奇

厦门大学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系主任

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附近酒店:万亨快捷酒店、厦门8090青年旅舍厦大海景店、厦大海鸥雅居公寓、格林豪泰酒店(厦门大学店) 附近公交站: 厦大西村 - 公交站 115米 途径公交车: 2路 20路 22路 29路 47路 48路 57路高峰 87路 92路 96路 122路 135路 135路区间 659路 751路 857路 943路快运 厦大 - 公交站 292米 途径公交车: 1路 15路 21路 45路 751路 841路 959路 厦大医院 - 公交站 392米 途径公交车: 2路 20路 22路 29路 47路 48路 57路高峰 86路 87路 92路 96路 112路 122路 135路 135路区间 659路 751路 857路

费用

会务费900元/人,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住宿会务组统一安排。本次会议会务费发票统一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具。

会议标签:

高等学校 计算机 计算机课程 计算机程序设计

温馨提示
酒店与住宿: 异地参会客户请注意,为防止会议临时变动,建议您先与活动家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再安排出行与住宿事宜。
退款规则: 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购票后不支持退款,可以换人参加。

相关会议

分享到

QQ好友 QQ空间 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