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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00:00 至 2016-10-31 14:00
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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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交协)成立于1982年 5月,是经原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由铁道、交通、邮电、民航、石油管道和总后军交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各省、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协会和全国性运输、邮电专业协会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社会经济团体。现拥有团体会员近2000个。其中,全国性专业协会和地方交通运输协会74个。在团体会员中,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方面的企事业单位占到80%以上。
各会员企业、物流技术装备相关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纠风办于2010年1月印发的《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中明确“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先进物流企业评选项目作为保留的评比项目,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负责主办”。此项工作得到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及物流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物流业界普遍认为此项评选活动客观、公正,权威性强,对推动我国物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国家对评选活动的要求,经协会研究定于2016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两年一届的2016年度全国先进物流技术装备企业评选。同时,为推动我国物流技术与装备业的发展,我会决定继续在本次评选活动中通过全面了解全国先进物流企业物流技术装备产品的采购和使用状况,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行业媒体及各地有关部门和先进物流候选企业推荐、企业自荐进行“2016年度最受全国先进物流企业欢迎的技术装备产品大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
参加本届评选的企业和技术装备,是指在国内经营为物流与运输行业提供有力的技术与装备产品支持的企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运输车辆、新能源物流车、叉车、仓储设备及周边产品、自动化系统、信息技术与设备、托盘、货架等产品或企业品牌。
二、评选组织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设立办公室,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和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组委会承担评选相关事宜,负责评选活动的资料收集、调研、分析等工作。
三、评选方法
通过2016度全年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活动调查表,详细要求企业填写目前在物流技术装备方面的采购、使用和规划结构,要求企业列举正在使用或计划采购的有关技术与装备,填写和列举范围包括企业运营过程中所涉及到得核心技术和装备产品情况,并针对该产品的应用状况和服务质量给出客观的评价。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技术装备委根据填报的内容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汇总出产品和企业名单后将统计结果和评价内容交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将邀请部分知名技术装备企业自荐企业核心产品和最新技术的装备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四、活动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至10月,全国开展先进物流企业推荐申报活动和物流技术装备产品企业推荐和调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将同步开展技术装备推荐和企业自荐申报工作。
2、2016年9月30日前,提交推荐全国先进物流企业的材料和物流技术装备产品企业调查材料统计结果。
3、2016年10月15号,产生最受全国先进物流企业欢迎的技术装备产品或企业初选名单,经专家委员会和组委会审定后确定候选名单。
4、2016年10月18号后通过媒体、网站公示“最受全国先进物流企业欢迎的技术装备产品”名单,并对公示期间的各种质疑进行重点调查。
5、2016年10月20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正式发布,并在全国先进物流企业授牌大会同期召开“2016年全国先进物流企业欢迎的技术度最受装备产品大奖”颁奖典礼。
五、活动安排与颁奖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
1、获奖企业统一参加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定于10月31日在四川遂宁举办的 “第三届中国国际物流发展大会暨第四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博览会中将隆重召开颁奖典礼。
2、所有获奖企业将免费赠送特装展位一个,具体使用面积企业自行商定,展位搭建、特装费用自理;不设标准展位。同期举办的活动均可参加,具体请参照回执表:
参会票:2500元/人,会展期间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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