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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业宣传贯彻《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

全行业宣传贯彻《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

2015-12-22 08:00 至 2015-12-22 18:00

北京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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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是中国钢铁行业全国性行业组织。本会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宗旨,坚持依靠企业办协会的工作方针,坚持市场导向,积极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行业协调和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努力发挥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中国钢铁工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钢铁工业健康发展,为建设钢铁强国而努力奋斗。 本会会长张广宁,党委书记兼秘书长刘振江,常务副会长朱继民,副会长靳伟、于勇、李晓波、徐乐江、沈彬、高海建、曹慧泉、任浩、周秉利、张晓芳、李涛,吕春风、何文波、国文清、徐思伟、才让、张志祥、俞亚鹏、王利群、迟京东、屈秀丽;副秘书长杨尊庆、王颖生、王德春、姜维、张宇春、李新创、石洪卫、陆闻言。 本会内设综合部、信息统计部、市场调研部、科技环保部、财务资产部、组织人事部、国际合作部等7个工作机构。另设13个分支机构:市场及进出口协调工作委员会、企业改革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统计与信息工作委员会、质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财务与价格工作委员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工作委员会、物资流通工作委员会、多种经营工作委员会、进口铁矿石工作委员会和企业法律事务分会、冶金设备分会、钒业分会。

为规范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企业产品成本信息的真实、完整,解决长期以来困绕钢铁企业在成本对比过程中存在的由于核算办法不一致而产生的数据不可比问题,财政部于今年初成立了由财政部会计司领导担任组长的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起草工作组,正式启动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以下简称“成本制度”)的制定研究工作,于11月12日颁布,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协会应做好有关“成本制度”宣传贯彻工作,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  

为实现新制度的顺利实施,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同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在行业内组织一系列的《研讨班》系统地开展研讨和贯彻,请各单位安排从事成本核算及会计管理、企业管理的相关人员分批参加。

《研讨班》的内容  
1.财政部会计司领导对《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讲解;  
2.协会领导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制定及应用的情况进行介绍;  
3.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对《钢铁行业发展前景展望》进行讲解;  
4.起草工作组成员对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进行解读;  
5.重点研究和讨论钢铁协会起草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实施办法》。为在全行业贯彻实施“成本制度”,推动钢铁行业成本管理工作,经财政部同意,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将依据“成本制度”研究制定更为明确、细化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实施办法》;  
6.起草工作组成员与研讨班成员一起深入研讨运用成本信息提升企业管理决策与控制水平的工具与方法,广泛分析国内外成本管理会计发展的新动态。  

参加人员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时间安排人员分批参加,包括:  
1.钢铁企业财会人员,其中从事成本核算的具体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轮流参加;  
2.负责钢铁企业职能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计划预算、财务会计、成本管理、管理会计、税价管理、质量管控、工艺分析等人员;  
3.钢铁企业的中高级管理决策与管理控制人员。  

会议名称:全行业宣传贯彻《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

研讨时间:研讨班拟从12月22日起每周举办一期,暂办四期

研讨地点:北京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坝服务中心(报到地点:主楼大厅)

研讨班收取有关费用每期1900元/人,开具明细为培训费的发票,会议期间住宿费自理。

会议标签:

能源 钢铁行业 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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