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
2015-05-23 08:00 至 2015-05-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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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隶属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经1985年7月25日中央书记处第221次会议决定:同意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司法部指导下进行工作。1986年7月5日,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全国性的律师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为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统筹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的战略要求,成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挂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牌子)。
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1月,是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门。
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决定在深圳前海举办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及2015年会。
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
随着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获得中央批准,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大范围的改革试点正在稳步推进。与此同时,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自贸区开放措施中有关于法律服务业的专门规定;另一方面,自贸区各项开放措施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各行业的发展亟需专业法律服务的大力支持。在自贸区发展新阶段,如何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自贸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是新时期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研究的新课题。
一、年会及研讨会目的
在自贸区建设新形势下,分析各行业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探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机遇,提升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为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年会及研讨会主题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与律师服务(年会)
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
三、年会及研讨会时间
2015年5月23日(会期一天,其中上午举行2015年会,下午举办研讨会)
四、年会及研讨会内容
a.前海自贸区跨境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b.上海自贸区制度复制推广法律认识与法律服务实践;
c.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法律服务的思考;
d.福建自贸区制度创新与思考;
e.互联网金融法律问题分析及法律服务研究;
f.香港自由港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与未来;
g.其他相关议题。
会议名称: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 挑战”研讨会及2015年会
会议时间:5月22日(周五)15:00至2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金鸡路1号圣淘沙酒店(翡翠店)大厅报到。(暂定此酒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金鸡路1号田厦翡翠明珠3栋
中华全国律协领导、广东省司法厅领导、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领导、深圳市司法局领导、深圳市律协领导
深圳圣淘沙酒店是一家精品商务性酒店,由深圳市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位于南山区马家龙田厦IC产业园,由深南大道、北环大道、南海大道、南山大道围绕。毗岭中山公园、荔香公园、深圳大学。距蛇口码头仅10分钟车程,距罗湖火车站、深圳机场20分钟车程。酒店共拥有舒适客房138间,酒店内设有多功能会议室及优雅的西餐厅。
参加年会及研讨会费用:
会议费用每人600元(含23日午餐和晚餐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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