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菜单
“税、法双管齐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与应对实务线上培训班

“税、法双管齐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与应对实务线上培训班

2020-06-11 09:00 至 2020-06-13 17:30

线上活动  

国财创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400人

报名截止

推荐会议:FX168精英会员俱乐部上海站 ——解析日本经济与美元、黄金暴涨之谜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参会凭证:现场凭电话姓名参会 邮件/短信发送参会通知

-会议内容-


各相关单位:

自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了。《条例》是我国迄今为止工资支付方面的最高层次立法,其中明确了工资专用账户、建筑业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一系列规定。多个重点条款对建筑企业的用工管理产生了质变!

自2019年3月1日,《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正式实施,又进一步的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与权利维护。实名制的实施和落地对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用工和社保管理带来成本控制的压力和影响。

针对《条例》的实施与实名制的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如何采取有效用工模式调整缓解内部资金压力?怎样进行内部制度调整动作从而有效防范劳务用工各个环节财税及法律风险?《条例》的实施会给建筑业带来怎样的变化与挑战?为帮助建筑企业解决以上问题,规范《条例》实施后建筑企业的用工模式,控制相关法律风险与项目成本,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将于5月21日举办“税、法双管齐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与应对实务线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授课师资

夏文杰: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内资深财税实战专家,高校教授,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特邀讲师,北京理工大学EDP中心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特邀讲师,河北省财政厅财税特聘专家、河北省第七届会计学会理事、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组委员,兼任多家建筑企业财税顾问。

徐寅哲: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工程总承包部副主任,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执业十四年间为各大房地产、施工企业负责处理各类工程诉讼案件数百起,参与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自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

二、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用工模式管理

1.建筑企业主要用工模式分析

2.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3.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清偿管理

4.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第二部分 建筑业劳务涉税实务与成本管理

1.建筑劳务企业社会保险分析与成本管理实务

2.建筑业企业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实务

3.建筑劳务增值税涉税分析与成本管理

4.建筑劳务企业所得税涉税分析与成本管理实务

5.建筑劳务个人所得税涉税分析与管理实务

第三部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背景、体例及特点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制定背景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体例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特点

第四部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程承包企业十大影响

1.农民工工资拖欠清偿责任

2.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

3.存储工资保证金

4.施工合同中人工费与工程款的分别结算

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实名制、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

7.不得变相扣押社保卡和银行卡

8.用工管理台账、清单等

9.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10.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

第五部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程承包企业的其他重要间接影响问题

1.禁止垫资

2.支付担保

三、参会对象

建设单位(业主、开发商、甲方)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各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主管领导、负责工程管理和农民工管理的相关负责人等。


-主办方介绍-

国财创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会议门票-

票种名称 价格 原价 票价说明
培训 ¥2980 ¥2980 6月11日-13日(开始时间21日9:00,结束时间21日17:30),视频直播授课,付费用户按时在线学习(购买学员可凭账号登录直播平台进行交流学习, 15日内可回看重复学习) 1.收费标准: 培训费:2980元/人(含电子版讲义、税费) 会员价:300元/人
会议标签:

财税

温馨提示
酒店与住宿: 异地参会客户请注意,为防止会议临时变动,建议您先与活动家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再安排出行与住宿事宜。
退款规则: 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购票后不支持退款,可以换人参加。

相关会议

分享到

QQ好友 QQ空间 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