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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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会凭证: 确认函
关于举办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合作社
规范化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实行以来,为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为此,2017年12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为合作社下一步规范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和依据。
为提高农民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水平,准确理解和运用新的合作社法来规范合作社发展,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定于2018年3月16-17日期间举办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解读新通过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背景、新修订条款法律内涵;
2.依据新法如何规范农民合作社内部机构与制度建设;
3.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与运营;
4.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未来发展趋势;
5.如何开展合作社内部互助保险业务;
6.合作社规范运营经典案例分享。
二、参会对象
各级农业部门与供销合作社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高等院校、研究单位的专家、学者;涉农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相关负责人;以及热衷于合作经济事业的人士。
三、研讨方式
1.新法解读:邀请农业部、国家林业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分管合作社业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全国人大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对新法进行解读;
2.互动交流:采取代表与专家互动研讨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讲授,提高研讨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16~3月17日(3月16日全天报到)
2.地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2018年1月12日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英文名:China Society of Cooperative Economics,缩写:CSCE)成立于1987年6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是由国内合作经济领域主管部门领导、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合作经济组织、及热衷于合作经济事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合作经济领域权威性、综合性社团组织。其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培训费
12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与培训期间17日午餐费)。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交通指南: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人大”,由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为世界大学联盟成员、亚太国际教育协会创始成员,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是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开学,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1954年,被确定为以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大学和首批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2001年,入选“985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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