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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工作的生命线和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和医院的生存发展。2018年4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重要文件《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点》,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授课内容
模块一《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应用
1、医疗投诉接待、受理、沟通原则及注意事项;投诉档案管理、立卷归档;
2、医患沟通机制的构建,完善医患沟通内容,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3、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4、投诉管理部门不予处理时,告知患者相关处理规定的技巧。
模块二 医疗质量与医疗纠纷预防处理
1、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规定的内容重点难点问题和新变化注解;
2、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梳理与变化;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具体应用;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系及适用;
5、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相关问题;
6、医患矛盾转型时期的纠纷处理方式方法探讨(硬暴力向软暴力转变,投诉、信访持 续增多,媒体暴光频繁、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增强不够等);
7、医患纠纷典型、热点问题交流和案例解析;
8、全媒体时代医院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模块三、病历书写与质量控制
1、住院病案首页填写与质控要求;
2、当前法律法规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新要求;
3、常见病历书写、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4、电子病历系统与病历质控
参加人员
1、各级卫生行政单位医政管理负责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相关人员。
2、各级医院院长、书记、分管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办)、纠纷办、投诉办、医患办、医改办、护理部、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
3、各协会(学会)、医调委相关领导、相关人员。
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18日-22日 成都市
2019年11月01日-05日 厦门市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于1992年7月3日。主管单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业务指导。目前,在全国医药教育领域是一个以医学和药学教育为主的全国唯一的国家一级协会。肩负着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相关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医药教育事业发展的引领和转型担当的各项任务。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协会坚持“学术立会、科技强会、服务兴会”的办会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及组织协调等作用,遵照“自身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社会形象好”的目标 ,“以教育为本、内强素质、创新务实、外树品牌”的工作思路,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拓宽为会员服务领域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3年,被评为国家AAA级协会,而且连续四年(2012、2013、2014、2015)年检为国家合格单位,从而为跻身于争创先进品牌协会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此基础上,本协会注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成功打造了多项核心品牌业务,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5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并列为298名榜首。
授课师资
培训班从北大国际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解放军总医院、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知名医院中邀请专家轮流授课。
收费标准
培训费:1500元/人(含资料、培训等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学分证书
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可以申领国家级 I 类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8 分;
具体申领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相关会议
2025-04-16北京
2024-11-30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