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
2017-10-13 08:00 至 2017-10-15 18:00
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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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会凭证:电子票 邮件/短信发送参会通知 纸质版门票 现场凭电话姓名参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学校自我评估制度,创新教学督导模式,进一步提升高校教育督导人员能力建设,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经研究我单位将举办“高校教学督导与教学评估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修班”,请各高校收到通知后协助转发通知,积极组织有关老师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时间地点】2017 年10 月13 日—10 月15 日北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参会对象】各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成人院校)分管副校长、二级学院分管副院长;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评估中心、科研处、办公室、督导室等部门领导与各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骨干教师等。
【主要内容】
1、双一流评估:从世界高教发展格局中看中国高教强国建设;
2、当代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先进理念;
3、教学督导工作的地位、作用、内容、原则、方法;
4、教学督导工作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5、高等院校内部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6、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7、高等院校教学质量监控案例分析;
8、高校教师课程设计与课程资源运用的督导;
9、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解读与学校评建工作建议。
我院是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高校知名的教育专家、教育技术专家、科研管理专家组成的机构。专注于高等教育的研究与服务,科研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我院与国内多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其他社会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致力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服务范围包括高校的教育教学,教育咨询,教师培训,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培训,教改项目的培训,教育管理的培训,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教育,教育信息化与软件研发,数据管理等多个领域。我院也承担教育部门委托的研究、评估、培训等任务,助力教育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学术研究等工作。
【拟邀请专家】
凌云: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全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机构协作会理事
张昌凡: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
沈亚平: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相关领导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领导。
【费用标准】会议费1680 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经专家考核通过,发放结业证书。
交通指南:
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直属教育部领导,是我国教育系统独立设置的国家级教育干部培训院校,地处北京市大兴区。
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1957年4月29日,毛泽东、朱德、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南海亲切接见学院第二期全体毕业学员并合影留念。1999年5月18日,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词:“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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