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
2020-06-19 08:00 至 2020-06-24 18:00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的相关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这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举措。三条控制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和强制性内容,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基础。
当前全面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加快修复国土功能,提高国土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已成为统筹推进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的关键要点,科学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系统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优先任务。
为帮助相关单位学习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明确规划编制主要任务、掌握科学规划编制技术与方法、创新规划内容与形式,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整体性,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编制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规划,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会同北京中建科信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举办新政策下“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创新编制方法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修复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中建科信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培训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解析
2.《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解析
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法及案例
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要特点与难点实务
5.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探索
6.生态文明与土地整治生态修复:政策、案例与经验
7.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理念与实践
三、培训对象
1.各地自然资源厅(局)、土地储备机构负责人和相关机构有关人员;
2.各地国土规划院、城乡规划设计院、农业规划设计院、林业规划设计院、交通规划设计院、海洋规划院、测绘院、勘察院等领导和技术人员;
3.参与城乡片区开发项目、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项目投资建设的社会投资机构的企业负责人;
4.自然资源、环保、规划、住建、农业、林业、水利、能源、冶金、矿产、地勘等领域内从事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及边坡工程绿化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相关技术人员;
5.从事规划研究、土地整治、修复专业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相关人员。
四、授课专家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院、行业协会等专家和学者授课,并针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五、时间地点
2020年3月06日—3月11日 (06日全天报到) 成都市
2020年3月27日—3月31日 (27日全天报到) 厦门市
2020年4月23日—4月28日 (23日全天报到) 重庆市
2020年5月22日—5月27日 (22日全天报到) 贵阳市
2020年6月19日—6月24日 (19日全天报到) 青岛市
培训费用
A.2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场地、会议期间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3980元/人(含证书、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场地、会议期间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C.5980元/人(含证书、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场地、会议期间食宿、交流等)。
备注:证书由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和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共同颁发《国土规划师》《土地修复工程师》,可人保部国培网人才数据库查询。需提供报名材料:报名表、2寸照电子照片(白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