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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7 08:00 至 2015-07-20 18:00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经济政策等基本制度。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综合性方针、政策和宏观战略。拟定环境保护立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综合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归口管理环境保护专业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协调、审核与报批工作。组织对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各部门发送我部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的解释工作。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于1984年。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及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基础设立上海政法学院,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培训合作基地"、“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管为主,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由教育部、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
为贯彻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配合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拟定于2015年7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本次会议由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共同主办,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承办。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会议主题:本次会议的主题为“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主要研讨内容如下:
1. 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研究;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研究;
3. 环境法律体系与环境法法典化研究;
4. 大气与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
参加会议人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从事环境资源管理、环境资源法制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的同志,其他有关的研究和实践工作者等,均可以参加会议。会议规模(外地与会人员)拟定为200人。
7月17日报到,
7月18日至19日会议,19日下午赴上海政法学院和佘山国家森林公园交流、考察。
7月20日离会。
主会场和本地学者报到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住宿和外地学者报到地点:
1.武东路188号财大豪生酒店,电话021-55579999
2.政立路507号(国定路口)文苑之星酒店,电话021-55071000
(会务组将于2015年7月17日08:00至23:00接待外地学者报到)
上海财经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管为主,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由教育部、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 学校校园占地总面积766亩(全日制学生人均37平方米),有一个主校区和两个分校区。其中,主校区是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和留学生教育基地,由连成一片的国定、武川、武东校区组成。主校区位于杨浦大学城,毗邻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等知名学府。中山北一路分校区是高层次人才在职培训基地。昆山路分校区是原东吴大学法学院旧址,现为成人教育基地。
会务费:每人500元。
注:会议承办方承担7月17日晚及7月18-19日会议期间的用餐,其余费用自理。
住宿费用为:财大豪生酒店480元含早(大床、双床房)
文苑之星酒店200元含早(大床、双床房)
请于6月10日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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