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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到、布展时间:2014年11月27日 上午9:00 至下午16:00
开幕时间:2014年11月28日 上午10:00
展览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 上午10:00至下午18:00 对外开放(周五、六、日、一)
撤展时间:2014年12月1日 下午16:00 至18:00
国内展位租赁费:人民币 4500元/3m×3m 展位
(1)参展商为画廊、艺术经纪人、艺术公司、书画家、收藏家、艺术团体、艺术品拍卖公司、美术馆、博物馆、美术院校、书画家个人等。
(2)参展作品主要为:
A、书画展区: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书法。
B、玉器工艺品展区:珠宝、玉器、古玩、工艺礼品、和田白玉、缅甸翡翠、陈年普洱、寿山石雕、沉香、广州牙雕、根雕、雕塑、景德陶瓷、德化白瓷、宜兴紫砂、苏州刺绣、南京云锦、奇石、剪纸、 湖笔、徽墨、徽纸、端砚、歙砚、特种工艺画、美术图书等。
(3)参展资格:参展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版,由东莞艺术博览会组委会审定。
(4)展品由参展商自行定价,销售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如需组委会开具发票则按规定交纳税金。
(5)省以上的美协会员、书协会员和工艺大师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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