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详情 |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食品添加剂:
酸味剂、抗结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被膜剂 、着色剂、护色剂、复配食品添加剂、乳化剂、酶制剂、食用香精香料、增味剂、面粉处理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胶姆糖基础剂
食品配料:
淀 粉、变性淀粉、淀粉糖、糖醇、低聚糖、食用油脂及油脂替代品、专用面粉、酵母制品、植物蛋白、脱水果蔬及肉类、冷冻冷藏食品、馅 料、调味料、香辛料、调味品、乳制品、保健制品、动植物提取物、饮料浓缩液、腌制剂、大豆制品、坚果、速溶茶、功能性食品配料、可可制品、膳食纤维、蛋制 品、蜂产品、豆类、炒货、益生菌、多肽、天然有机食品及食品配料
食品加工助剂:
脱模剂、防粘剂、消泡剂、分散剂、澄清剂、絮凝剂、螯合剂、助滤剂、脱色剂、吸附剂、发酵用营养物质、催化剂、结晶剂、溶剂
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
相关材料、设备、仪器与技术:食品包装机械、包装材料、食品加工机械、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应用技术、食品检测设备和技术、专业刊物和出版物
参展费用、展位设施本通知及收费标准只适用于在国内展区参展的企业。
(一)参展费用及展位设施:
展位位置 | 标准展位 (每个展位) | 光 地 (每平方米) | 说 明 1、光地租用面积不得少于18平方米,展位施工管理费、电箱费等需由参展单位据实另付。 2、18平方米以下标准展位不得改为光地做展位特装,只能在标准展位的基础上做展位改型装修,且必须由主场搭建商实施。 3、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会员(按期交纳会费的)减收100元/满9平方米;2013年本展览会的参展商和2013年秋季展的参展商减收100元/满9平方米(不重复计算)。 |
2号馆 | 10100元/9平方米 | 990元 | |
20200元/18平方米 | |||
3号馆、4号馆 | 9500元/9平方米 | 930元 | |
19000元/18平方米 | |||
标准展位和光地的角展位:700元/角 |
(二)标准展位内设施配置:
9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一张咨询台、四把椅子、二只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18平方米:同2个9平方米展位配置,增加一张方桌
(三)服务内容:免费为所有参展单位在《展览会会刊》中刊登名录,并免费提供《展览会会刊》[18平方米(含)以下1本,18平方米(不含)以上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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