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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出部署,要求对所有化工园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在第一时间时政要闻中转发了“习近平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尤其避免化工园区成为重大隐患的集中区、事故的多发区,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帮助基层解决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问题,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我会决定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监测应急预警与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环境安全监测(物联网)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委会、北京国环凯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培训班次
第一期开班时间: 2019年5月16-17日(15 日报到)
地点:南京
第二期开班时间: 2019 年6月27-28日(26 日报到)
地点:广州
第三期开班时间: 2019年7月18-19日(17 日报到)
地点:沈阳
第四期开班时间: 2019年8月22-23日(21日报到)
地点:武汉
培训主题
提升政府管理者、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对工业企业的环境法律风险应对及防范能力,企业污染难题解决能力,特别是应对环境诉讼案件、媒体及公众高度关注舆论环境的能力。
培训宗旨
由安全生产管理专家、风险控制专家、环境管理与环境法学、环境司法领域资深办案人士(法官、律师)等共同执教,通过2天的讲座与案例实践教学(有需要的单位人员可单独报名参加培训后的“环境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强化实战拓展训练营”),使学员充分了解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抓危化品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切实以事故教训案例剖析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开展安全专项治理,风险评估,消除重大隐患,及时获得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加强应急准备,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
另一方面,通过学习也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环境法律风险,环境政策背景下环境司法形势及基本规则;企业环境法律责任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环境行政、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应诉相关要求、关键环节及常规防范、事前准备等。通过案例教学,提高不同类型环境法律风险的应对能力,尤其注重现实中“保护受害者”规则下的处理能力。
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案例分析+专家点评+互动交流+强化拓展训练”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强调案例教学、教学相长、学以致用、实战可行等特点。我们将聘请在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环境司法损害赔偿、节能环保、绿色制造领域资深的专家教授为学员讲解授课。
培训内容(贯穿水、大气、土壤、固废以及环境监测及服务等领域)
1、 我国当前环境司法相关新政策新形势及环境污染民事损害赔偿、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污染环境罪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的解读;
2、企业环境污染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主要环境违法行为类型,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判断要求证据链条;
3、工厂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监测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解决方案及全流程智慧化管理;
4、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清洁生产技术;
5、国内外环境污染事故典型案例及处理处置情况;6、企业与公众环境风险沟通与管理实例分析;7、“一站式全科环境医生”服务。
会务费: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餐费等。
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环境安全监测(物联网)专业委员会统一颁发《全国环境安全监测应急预警与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员证书》。
相关会议
2024-11-27合肥
2024-12-05烟台